評選對象

1. 113至114年度執行農業推廣四健青少年培育、青年農民輔導、家政推廣業務之農會(含以自有經費辦理者)。

2. 凡提報113及/或114年度「幸福農村推動計畫」之農會,均須報名本獎項。已執行並完成結案報告者,其報告將自動納入審查資料;未執行者或僅提報單一年度者,則需填寫附件之評選資料。

獎項說明

1. 四健績優,市(縣)級農會3名、基層農會10名。

2. 青農績優,市(縣)級農會3名、基層農會10名。

3. 家政績優,市(縣)級農會3名、基層農會10名。

4. 得獎單位獲頒獎座一座、榮譽肩帶一式及獎狀一式。

5. 同一單位農業推廣類別報名項目,四健、青農、家政績優三獎項均可申請,以爭取單位獎年度最高榮譽「綜合獎」。

獎項期程

金推獎展示

評選指標

金推獎展示

簡章下載